目前多数学者认为,全血血糖低于2.2mmol/L(40mg/dl)应诊断为新生儿低血糖,而不考虑出生体重、胎龄和日龄。
新生儿低血糖症是新生儿期常见病、多发生于早产儿、足月小样儿、糖尿病母亲婴儿及新生儿缺氧窒息、硬肿症、感染败血症等。
新生儿低血糖的症状
新生儿出生后血糖浓度有一段自然下降继而上升的过程,并且许多低血糖的新生儿并无任何临床症状和体征,因此,长期以来低血糖的定义一直未完全统一。
大多数低血糖者无临床症状,少数可出现喂养困难、嗜睡、青紫、哭声异常、颤抖、震颤、甚至惊厥等非特异性症状,经静脉注射葡萄糖后上述症状消失,血糖恢复正常,称“症状性低血糖”。
低血糖持续或反复发作可引起严重的中枢神经病变,临床上出现智力低下、脑瘫等神经系统后遗症,有些营养不易被吸收的新生儿直至长大后也依然会持续这些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