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国家都有生育政策,但是非本国国籍的人肯定和本国国籍的人是不一样的。那在中国的外籍人士有哪些生育政策呢?
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
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在内地生育的,执行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生育,在执行中国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时,外国人一方结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不计算该子女数。
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要求在内地生育并符合上述规定的,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生育状况证明,由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按其户口所在地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生育手续。
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符合规定的生育条件,但未办理有关生育手续而生育子女的,补办有关生育手续后免予处理;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补办结婚登记和有关生育手续后,减轻或免予处理。
根据国家计生委《关于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人生育问题》规定:
夫妇一方未加入中国国籍,所生子女不入中国国籍者,原则上不管;如所生子女要加入中国国籍的,应执行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